境外税收抵免有捷径?别高兴太早,这两类情况才能走简易通道!
什么情况能走简易办法
许多企业于境外获取收益后返回国内申报税款,最为棘手的便是核算境外已缴纳税款的抵免额度。税务部门实际上提供了一条“绿色通道”,然而仅针对特定情形予以开放。
处在第一种情形下,你是真切拿到了为海外相关税务机关所开具的纳税证明的,然而,鉴于存在各种各样的客观缘由,是没有办法精确计算得出究竟在国外成功缴纳税收了多少数额的,此时便能申请运用简易方式来进行抵免操作。
营业利润的特殊待遇
对企业于境外从事生意所赚取的营业利润,以及符合条件的股息收入而言,要是实际有效税率比我国法定税率百分之二十五的百分之五十还要低,换而言之就是低于百分之十二点五,便无法走简易通道。
合格的企业能够遵行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十二点五计算抵免限额,接着携带国外纳税证明依据此限额实施抵免,超出部分则不行了。
投资性收入另算
并非所有的收入,均能够享受到这般的待遇。诸如股息,还有利息,以及租金,包括特许权使用费,再加上转让财产此类的投资性收入,税务文件明确地将它们划分出去了。
对于这些收入而言,必须依照常规的办法去进行计算抵免,是不可以走简易通道的,有许多企业在这个特定的地方容易出现搞混的状况,会错误地认为所有境外收入都能够统一予以处理。
高税率国家的特殊通道
还有一种情形是,倘若企业处于境外所缴纳的税款这一状况,依据当地法定税率进行计算得出的结果,实际有效税率显著高于我国的百分之二十五,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能够走另外一条简易通道的。
这般情形之下,企业能够径直依照于国内税率予以计算得出的抵免金额限度,将其用作于境外实际业已缴纳税款的抵免额度范畴里头,税务部门另外特意列举生成一个明细单,用于标注指明哪些国家适用于此项政策标记。
间接持股的判定标准
操作指南当中专门阐释了一个极易混淆的重点:究竟在何种情形之下算作“本款规定以外的投资性所得”呢,重点要看持股的比例是多少。
倘若你从境外子公司获取股息的情形下,条件是直接持股比例未达20%,那么这笔收入便属于“规定以外”的状况,另外还有利息、租金这些收入,全都需要按照直接抵免的正常方式来进行计算,不可以采用简易办法。
实际操作要当心
提出申请简易办法抵免之事,得先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去提出申请,在获得审核批准之后方可执行此操作,并非是企业自身能够自行决定,想怎样就怎样,想采取行动就采取行动的。
企业于准备申请材料之际,需将客观原因的证明材料准备得完备无缺,诸如国外政策发生变动、自然灾害致使无法进行准确核算的证据等,这些属于税务部门审核的重点所在。
于你而言,在处置境外税收抵免事宜之际,遭遇过哪一些令人棘手的问题呢?欢迎于评论区域分享你的经验,进行点赞转发,从而使得更多的同行能够观看得到这些具备实用性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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